湖北日報訊(記者楊念明、通訊員呂志鵬、李君亮)記者從鄂州市財政局知悉,該市啟動生態補償機制,通過市財政轉移支付補助梁子湖區1500萬元,用于保護梁子湖生態環境,推進梁子湖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。與此同時,該市15個農業鄉鎮,各獲得市財政轉移支付生態補助50萬元。
梁子湖是中國內陸十大淡水湖之一,在世界享有“化石型湖泊”、“物種基因庫”美譽。2013年起,梁子湖區全面退出一般工業,致力于把梁子湖區建成湖泊保護與開發體制機制創新區、國家級綠色示范區和生態農產品生產基地、世界級生態旅游區。
去年,鄂州市出臺了對梁子湖區“只予不取”政策,在項目、土地、稅費、財政等政策上向梁子湖區傾斜。“建設梁子湖生態文明示范區,正是鄂州市把生態文明建設貫穿于發展全過程的縮影。”該市環保局介紹。近年來,該市積極創建生態市,科學確立主體功能分區,在全省率先取消生態區域和農業鄉鎮招商引資、工業增加值考核。實施清潔鄉村工程,在全省率先實現城鄉一體化垃圾全收集全處理全覆蓋,全面啟動全市城鄉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工程。完成123個村環境連片整治,4個鄉鎮成為“全國環境優美鄉鎮”。
今年,鄂州市政府工作報告提出,要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轉變發展方式的突破口和著力點,探索和完善綠色發展促進機制,推動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,探索綠色資產證券化、綠色信貸融資模式,積極開展資源和環境責任審計試點等。